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
公 告
2022年 第21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许可的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》(第361批)予以公告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
2022年9月29日
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:2022年10月14日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
公 告
2022年 第21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许可的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》(第361批)予以公告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
2022年9月29日